网站支持IPV6
你好,{{loginInfo.showname|truncate(12)}}
注销
注册
登录
注册
登录
国务院
省政府
市政府
首页
政务公开
政府信息公开
工作报告
人事信息
财政资金
重大建设项目
统计信息
专题专栏
解读回应
办事服务
网上办事大厅
便民服务
闽政通APP
三明市网上公共服务平台
内容融合
政务地图
明溪涉侨服务“侨易办”
互动交流
咨询投诉
智能问答
互动交流知识库
在线访谈
网上调查
意见征集
走进明溪
热门搜索:
长者模式
退出长者模式
无障碍浏览
当前位置:
首页
>
互动交流
>
智能问答
>
公安局
如何办理居住证?
日期:2025-12-30 11:06
来源:明溪县公安局
|
|
|
|
微信
微博
QQ空间
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,到其他市、县(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)居住半年以上,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,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。登记时间未满半年的,可提供本人在当地实际居住、就业超过半年的佐证材料(连续时间满半年的医社保缴费记录、载明合同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、载明登记时间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等)办理补充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。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
关闭
相关链接: